今年,鄭州市成功入選國家地下綜合管廊試點城市后,多措并舉大力推進地下綜合管廊項目建設。
一是完善規章制度。建立健全各項規章管理制度、工作機制和督察制度,相繼出臺和完善《鄭州市城市地下管線管理辦法》《鄭州市地下綜合管廊規劃建設管理辦法(試行)》等22項相關辦法制度,確保綜合管廊有序建設、安全運營。
二是落實資金保障。將地下綜合管廊投資納入年度建設計劃,項目所需資金列入當年財政預算和中長期財政規劃,鼓勵社會資本參與管廊建設和運營管理。8個項目總投資59.51億元,整合為3個項目包,均采用EPCO模式建設管理,已簽訂社會資本合作協議。
三是加快建設步伐。目前,該市正在建設的地下綜合管廊項目有4個,總長度22.3公里,其中兩個項目主體工程已經竣工。今年年內8個試點項目44.1公里綜合管廊要全部開工建設,2017年年底前竣工,2018年投入運營。“十三五”期間規劃建設綜合管廊總長度214.3公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