洛陽市城鄉規劃局自2013年被確定為“洛陽市完善和落實反腐倡廉制度示范點”以來,大力完善和修訂各項規章制度,全面推進反腐倡廉制度建設,自覺服務于洛陽市中原經濟區副中心城市建設總體布局,為全市反腐倡廉制度建設工作推進起到了積極的示范作用。
為將權力更好的關進制度的籠子,根據市紀委《全面推進該市縣級以上機關反腐倡廉制度建設的工作方案》的通知精神,按照反腐倡廉工作要求,結合該局實際,經局黨組研究決定,在近兩年基礎上,繼續對規劃系統內易引發腐敗案件的關鍵環節和程序進行深度梳理,進一步強化反腐倡廉制度建設。
此次繼續強化反腐倡廉制度建設,主要從四個方面著手:一是領導班子建設方面,突出抓好領導班子民主決策、轉變作風、監督制約和領導干部廉潔從政的制度建設,規范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從政行為,促進廉潔自律;二是規劃業務管理方面,重點圍繞規劃編制、規劃審批、規劃管理等方面,突出抓好制度建設落實,確保審批智能化、流程信息化、工作程序化、辦事標準化的目標實現;三是分權制約方面,繼續強化審批科室與驗收科室“兩分離”,資質審查、合同簽定、成果驗收“三分離”,繼續強化財務管理,加大經費開支審查力度;四是行政管理方面,突出抓好管人、管錢、管物的制度落實,切實實現工作程序規范化、日常管理制度化。五是紀檢監督方面,繼續完善和落實《規范權力運行監督干管理辦法》、《黨風廉政建設“兩個責任”落實情況巡察監督辦法》、《重大決策部署貫徹落實情況專項效能檢查辦法》、《規劃審批跟蹤回訪制度》、《重要事項備案監督辦法》等規章制度,從根源上防止腐敗現象發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