為烘托節日氣氛、方便市民購物,實現春節期間市場繁榮與市容環境的“雙贏”。近期,許昌市城管局制定出臺了《關于2017年春節期間店外擺放規范管理的工作意見》,規定中心區商戶于元月20日至2月2日(農歷臘月二十三至正月初六)期間,在嚴格遵守相關規定,不影響交通的前提下,可對經營的商品進行店外擺放。為確保該《意見》的順利實施,許昌市城管局還制定了專門的工作措施。一是春節前加大宣傳力度,各大隊采取進門入店的形式,加大宣傳力度,為做好春節期間店外擺放工作奠定基礎。二是春節期間堅持全員上崗規范店外擺放。在指定的擺放范圍內,進一步加大春節期間經營年貨商戶的管理力度。三是春節后督促商戶全部入門進店。正月十六后,全面清理店外經營、占道經營,恢復市容市貌正常管理秩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