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據大氣污染防治攻堅戰推進會會議要求,立足工作職能,長垣縣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創新舉措,狠抓大氣污染防治工作。
(一)道路揚塵治理方面
一是制定城區詳細的道路保潔、人員配備、灑水降塵標準(包含外包道路),制定重污染天氣道路揚塵應急預案。根據季節特點,有針對性的調整和開展道路揚塵綜合治理。每天定時安排灑水車、清洗車對城區主要道路進行灑水、降塵,增加道路沖洗保潔頻次,抑制揚塵率,保持空氣質量良好。
二是城區所有道路包含外包路段全部配備監掃員和監管員,督導環衛保潔人員及時保潔,杜絕干法作業,同時負責對外包企業監督管理責任,及時發現和處理衛生保潔、道路揚塵等方面存在的問題。
三是通過努力,城市主干道機械化清掃率達100%,環衛保潔“以克論凈”,即城市主干道路面積塵不超過10克/平方米,次干道、便道和城鄉結合部路面積塵不超過15克/平方米。
(二)渣土運輸管理方面
一是摸底排查,登記造冊。對全縣渣土運輸公司經營情況進行摸底排查,查清運營車輛底數,并登記造冊。對掛靠公司營運、個人私拉偷運的車輛也要登記排查,并制訂相關管理制度,要打擊一批、處罰一批、取締一批,形成渣土運輸管理高壓態勢。
二是開展渣土運輸集中整治。堅持做到“送法上門”,要在近期走訪轄區每一處建筑運輸企業,對渣土車輛安全、渣土運輸管理等各項規定宣傳到位,執行到位,確保落實到位;充分利用行政指導手段,對渣土運輸企業進行行政約談,通過指導、示范、輔導等方式,讓企業自主參與到渣土運輸管理工作中來,加強源頭治理,充分發揮和調動企業參與治理的主動性和積極性。
三是部門聯動,認真履責。加強與公安、交通等部門協調協作,嚴禁達到報廢標準和存在非法改裝、未按照申領檢驗合格標志、未按規定安裝安全防護裝置和粘貼車身反光標識、交通違法未處理等情形的車輛以及準駕車型不符、未按期參加審驗的駕駛人參與運輸。通過整治,將運輸渣土的老舊車、黃標車強制淘汰,從而達到源頭治理目的。
四是嚴格管理,加大執法力度。外運建筑垃圾、渣土的在取得由該局審核簽發的建筑垃圾準運許可后,方可按照批準的運輸車輛、運輸線路、時間和消納場進行渣土、棄土、棄料、余泥及其他廢棄物的處置。所有渣土運輸車輛定位系統要在8月份安裝完畢,未安裝定位系統的,不得參與渣土運輸。
局屬特勤大隊、網格辦抽調人員專門成立渣土管理中隊,對渣土清運車輛實行動態監控,晝夜巡邏,重點看管,依法嚴厲查處建筑垃圾私拉亂運、隨意傾倒、運輸車輛密封包扎不嚴拋撒露、帶泥上路污染路面等違法行為。
(三)建立健全聯動機制
110指揮平臺要充分發揮視頻監控作用,及時將涉及城市管理的方面的問題如路面垃圾、浮塵、渣土運輸未覆蓋等情況反饋至相關管理科室;網格員巡邏過程中發現的問題及時上傳110指揮平臺,并督導復查落實情況;監掃員在工作中發現的問題能自行處理的立即處理,不能處理的要及時向相關科室舉報;特勤大隊在巡查中發現的問題及時向110指揮平臺通報,由平臺指派相關單位落實。通過上下聯動,杜絕各自為戰,形成城市管理“一盤棋”。